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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市永春县教育局

阅读:318 页面更新时间:2016-06-29 10:08
单位介绍

永春于宋代先后设县学,建岩峰书院,元代修明伦堂,明代设射圃、立社学,清代书院、社学、私学(家塾、私塾、教馆)兼办。清末,废科举,先后创办一批中小学堂。
民国初限制私塾,增设小学。30年代的小学、中学、师范、女校、贫儿院和平民、盲童学校,有县办、区办的,也有侨办、私办和教会办的。因时局动荡,经费困难,不少学校时办时停,时分时合。抗日战争期间,开办过战时民校、短期小学、简易小学。
新中国成立以后,对原有学校采取“维持和改造”政策,强调面向工农,增办中、小学,逐步发展幼儿园,同时注重社会教育和扫盲工作,村村办冬学、民校,出现办学热潮。1953年后,在稳步发展小学的同时,整顿教学秩序,注重提高教学质量。1958年后,实行“两条腿走路”的办学方针,学龄儿童入学率达80%以上,平均每一万人口中有中小学生1823人。但因幼儿园和各类学校发展过快,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。1960年后,调整学校布局,实行“两种教育制度”,创办职业学校、耕读小学。1965年,在各级学校中大力推行启发式教学法。
“文革”开始后,中学停课三年,小学处于基本停课状态。教师被视为“臭老九”,受批斗,身心遭到摧残。1969年“复课闹革命”后,工人宣传队、贫下中农代表进驻学校,在中学推行所谓开门办学,学生要学工、农、兵、医等,基础知识被忽视,教育质量明显下降。1978年以后,拨乱反正,教学秩序恢复,并开始改革中等教育结构,增办职业高中班(校),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、多规格,与经济建设基本适应的教育体系。1980年底,全县非文盲率达85%,成为基本无文盲县。1984年,提前三年基本实现普及初等教育,成为晋江地区个实现普及初等教育的县。中等教育有普通中学,有高级职业中学,中学附设职业班。业余教育有扫盲班、初中班、高中班、中专班、大专班和专业培训班。办学形式除全日制外,有半日制、夜校、广播电视、函授和自学考试等。1985年,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7.1%,平均每一万人口中有中小学生1848人。1987年,全县有普通中学26所,普通师范1所,职业高中1所,小学230所,幼儿园209所。至1990年,由于放松思想政治工作,“读书无用论”重新抬头,有的教师事业心淡薄,有的学生学习目的性模糊,溜生比较严重,全县中、小学在校学生分别比1980年减少11.27%和16.3%。
截至2009年,全县有幼儿园(点)206个,415个教学班,在园幼儿12378人,3-5周岁幼儿受教育率达到85.57%,学前一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99.53%。全县小学学生33396人,泉州市教育管理先进学校5所(坑仔口中心、达埔中心、五里街中心、桃城中心、实小),创办32所寄宿制小学。全县小学在职教师2752人,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1.82%,特级教师2人,小中高16人,省学科带头人2人,市学科带头人25人,县学科带头人37人,县骨干教师100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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